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执法实践,是纪检监察学三大体系及其内核——自主知识体系的源头活水。
经济学家需要考虑成本社会上很多所谓民意的呼声,是不考虑成本的。我娶老婆,娶谁是不能拿来讨论的,这就是宪政。
他们早就有了私产保护、有限政府、言论自由和独立司法。有了这些之后,民主才会受到控制。即使美国这样的国家,由于宪法还有漏洞,也没有完全堵住。这些多是独裁,是一个人决定的。美国有今天,不是因为有民主,而是尽管有民主。
我们也可以不断呼吁,政府放开更多的管制,让市场来说话,不要国进民退等。也就是说,在市场上大家讲究实用,而在政治上大家讲究面子,这是市场和政治的差别。比如说这个加名税,我们国家的征税权实际上非常集中,全国在这个问题上究竟采用一个什么样的政策,在国家税务总局层面上有什么样的一个具体的政策精神,地方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自己把握,这些都没有相应的规范。
而且,这两个税种是相对来说比较小的税种,也就是说在整个税收结构当中占比很小。原来是规定福利费应该算在工资总额里来处理,要征税的。这就说明,表面上看,中央实际上是非常集权的体制,但在实际运作过程当中,这个权力的运用是非常随意的。某一税种征收不征收、怎么征,在决策上应该有一个法律程序,至少该有一种态度:要尊重公民对个人财产的所有权,要和国民被征收者有一个有法律程序保障的商量。
公民要捍卫自己的财产权时代周报:那么,征税权的滥用就不难理解了。在引发广泛质疑之时,我们暂且不去谈论其合法合理与否,不妨看一看其真实逻辑,探究其混乱根源。
而且,你要证明你没有乱花钱,你没有贪污,你没有浪费,你必须一笔一笔地向人民交代清楚,不能趾高气扬地为所欲为。现在南京那边可能有点变化,又开始否认要征这个税。时下的光景是,CPI狂涨,民众的生活负担越来越沉重。特别是中国又形成了一个贫富分化特别严重的状况。
你看看,某一个税种要出台,地方就放出风来要征这个税,可以不走任何程序就这样讲。时代周报:如果说月饼税给人一种无孔不入的感觉,那么,加名税就给人一种费尽心机的感觉了。我们能够切实做到的是,现在的宪法当中毕竟强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构,立法法强调了税收权力的施行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既然有这样的规定,我们希望人大或者政府在这方面能够做一点实际的工作,特别是当税收无孔不入地渗透到公民的实际生活当中,公民已经有了明确的反对意识的时候。
这种无孔不入反映出,政府在征税过程当中控制不住这种征税的欲望和权力的扩张。李炜光:加名税的问题可能更严重,它涉及征税权力的扩张,而且它显示出时下税收决策的某种混乱。
时代周报:关于征税权的问题,要回到人大,回到宪法的层面。有学者说,1998年中国开始建立起公共财政体制,如今十几年过去了,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是越来越不像了。
时代周报:现代国家的税收讲究的是税收法定,中国的税收学教科书中也一再这么讲。征税的权力正在扩张时代周报:最近,南京市政府部门推出的加名税与月饼税引发了广泛的争议。这就说明了税收的重要性。第二个就是,当公民的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国民都会起来反对,民间的立场还是比较一致,齐心协力,态度并没有很大的区别。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到中国的公民社会正在形成,已经成为决策者无法完全忽视的一种力量。当社会的反应非常强烈的时候,它也可能缩回去。
混乱的程度可以通过这个事情看出来。法律上也有规定,我们国家的征税权应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但是,在执行当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并没有落实,并没有成为社会现实。
这可能会成为若干年中国民伸张自己作为纳税人的权利,然后质疑公权力的进一步扩张、泛滥的唯一的一个办法。实际上这个国家征税大部分都不是依据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为了弥补这个漏洞,所以在《税收征管法》里作出那样的规定。
现在的征税结构是怎样一个情况?李炜光:我们国家目前有19个税种,只有2个税种是经过全国人大审议批准的,一个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一个是《个人所得税法》。一方面,我们国家税权的配置、使用、运作,还有很大的随意性,还有很多的不规范,还没有真正运行在法制的轨道上,这一点很让人失望,这么多年了没有很大的进步。
因为现在有一种力量就是在维护这样的模式。但是,当前社会对税收的容忍度已经非常低了,月饼税就给人一种无孔不入的感觉。其实,一些福利费,尤其是在收月饼税这个问题上,可以稍微放松一点。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刚施行,他们马上就推出了加名税,非常的及时呢,可以推断其可能没走程序。
也就是说,民间走在了政府的前面,走在了人大的前面了。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国家的税收的征收、管理、支配、预算,以及财政资金的使用和使用效率的评估,这都可以看成一个宏观的税收,在这里面法治是非常弱的,行政命令这个比较传统的做法仍然是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新婚姻法解释出台后随即出现、被民众视为趁机捞钱的加名税,以及媒体爆出的单位中秋给员工发月饼要缴纳月饼税。都让这个字成为民众关注焦点。
可是,在可行性还没有论证的情况下,地方就已经要推出这个税种了。李炜光:对,税收正义,公平正义。
这是一个非常大、非常重要的问题。但我们还没有看到,官方和民间、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有一个很好的制度化的互动关系。这个事情反映出来很多的问题。比如说在加名税、月饼税的问题上,国民捍卫自己的财产权利,还是不含糊的。
纳税是一个法律的问题,公民依照法律来纳税,宪法的规定没有错。宪法说的是依照法律,但是《税收征管法》中说的是税收的开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从理论上来说,只要政府想做的,就都能做到。实际上这要靠媒体,靠每一个博客和微博后面的每一个网民,每一个国民,大家要有这样的一个意识:要把征税权关进笼子里。
不能够由权力来独断专行地支配税收,一定要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呼声。可是,中国的宪法对征税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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